半岛体育官网-甘肃省多地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新华社资料图图文无关
自即日起,将铁路东村街道和政东街169号(仁恒国际小区8号楼)、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东街13号(7号楼4单元)、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东街23号(6号楼1单元)、酒泉路街道静宁路85号、酒泉路街道甘南路703号、酒泉路街道甘南路585-597号、酒泉路街道杨家园8-16号、酒泉路街道杨家园68-70号、酒泉路街道中路子2-75号、酒泉路街道静宁路45-47号、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167-201号、酒泉路街道静宁路(177-3、4号)、酒泉路街道井儿街2-8号、酒泉路街道畅家巷91号、张掖路街道大众巷22-48号兰东高层、张掖路街道永昌路270号盛世广场B座、张掖路街道延寿巷3-9号、张掖路街道道升巷24号中广馨园、张掖路街道东城壕36-42号、临夏路街道北园36号、临夏路街道萃英门33号、皋兰路街道詹家拐子第二小区(詹家拐子66、80、90、102号)、皋兰路街道农付第一小区(詹家拐子53、75号)、皋兰路街道农付第二小区(旧大路194号、200号,詹家拐子132号、134号)、皋兰路街道耿家庄127—141号、皋兰路街道张家园28-44号(双号)、皋兰路街道张家园1-15号(单号)、皋兰路街道郑家台170-172号(双号)、皋兰路街道底巷子(19号、23号)、皋兰路街道郑家台126-140号(双号)、焦家湾南路105-247号北方住宅小区、广武门街道民勤街123-135号、靖远路街道华兴厂家属院(上徐家湾1-15单号,200-206、212-286双号)、靖远路街道九州大道602-610号轩盛润邸小区、白银路街道西北新村93-96号、白银路街道西北新村25-40号、白银路街道白银路387-401号、白银路街道白银路123号、白银路街道西北新村110-116号、白银路街道永昌南路18-46号、白银路街道王马巷30—38号、白银路街道柏道路39-45号、白银路街道第一新村156-180号、白银路街道第一新村83-89号、盐场路街道北滨河东路360-362号广宇风情苑小区、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716-730号(双号)、嘉峪关路街道东岗东路1469号东瓯逸璟小区、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17-65号(单号)等48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靖远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77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评估研判,自11月26日18时起起,将以下3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1.乌兰镇嘉靖园小区2号楼2单元;
2.乌兰镇恒泰家园小区4号楼1单元;
3.乌兰镇亨威铂悦小区9号楼1单元。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村组(社区)、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关于调整会宁县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第100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将柴家门镇金泰国际花园4号楼1单元、会师镇钟鼓楼社区北坪苑小区7号楼2单元、会师镇钟鼓楼社区北坪苑小区8号楼4单元、会师镇广场凯尔亮超市(负一楼、一楼、二楼)及外面同楼商铺(迈德思客广场店、猫媛内衣店)、会师镇桃花山社区长征南路597号、会师镇月牙堡社区第三居民小组15号、会师镇开发区荣槐小区1单元、会师镇开发区瑞金路48号、会师镇开发区瑞金路50号(兰州永泰大伟物流有限公司)、会师镇开发区瑞金路52号、会师镇房管局楼下永高人童装店、会师镇思慕缇服装店、会师镇联通大楼、会师镇汇福小区1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6日11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会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庆城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11月26日,庆城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市、县专家组分析研判,自2022年11月26日起,将庆城县朝阳路1号华都园小区7号楼1单元、兴庆路13号莱茵河温泉主题酒店、安定路1号义顺园一区5号楼1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来源:新甘肃
流程编辑:TF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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